【請台大承認錯誤、確立新校長正當性】
教育部下午召開記者會,請台大校長遴委會正式召開會議,開會時須先議決遴委蔡明興需迴避或解除職務,並且請遴委會至少回到1月5日第四次遴委會,從5名候選人中開始依法遴選,再依結果報教育部聘任,以完備遴選程序。對此黨團肯定教育部勇於承擔,並呼籲台大應承認錯誤,正面回應教育部的決定,以確立新校長的正當性。
台大校長遴選案的爭議焦點,在於參加遴選的財金系教授管中閔違法兼職,以及遴選過程疑似「副董選獨董」未利益迴避。除了教育部的溝通與調查,監察院在8月16日提出報告認定違法事實,並糾正教育部及台大。但台大仍堅持提出訴願要求教育部答辯,教育部葉部長承諾尋求妥善方案,盼解決爭議、擺脫僵局。
今年1月在台大遴委會的會議上,教育部代表即提出應注意校長遴選過程中,各階段的完整程序,但未獲遴委會正視。教育部認為,台大校長遴選過程中,遴委會委員及被推薦人有經濟法律上重大利益未迴避的適法疑慮,台大未善盡幕僚單位應有之責任,進而形成對其它被推薦人的偏頗與不公平競爭,同時,亦出現明顯有違背學術誠信規範的情況。
監院報告則指出,管中閔領有國家俸給之公立大學專任教育人員,長期擔任台灣大哥大董事、審計委員、薪酬委員,但台大尚未與台哥大有合作契約,兼職也未經台大核准,違法「情節明確」。
監院也指出台大遴選瑕疵:兼任台哥大獨董,且為該公司審計會委員、薪酬委員的管中閔年領200萬-500萬報酬,與台哥大副董事長蔡明興之間,明顯有重大利害關係,管在參與遴選時未確實填寫,過程中於利益迴避之「資訊揭露」令人詬病;「教育部及台大均允應以本案為鑑,確實檢討現行法規或行政作為有何不足並研處改善方案,杜絕類此爭議再次發生」。
管中閔隱匿違法兼職,校長遴選程序出現瑕疵,卻遭有心人上綱為政治事件而紛亂不已。黨團一向認為,唯有重啟遴選程序才能止紛息爭。如今教育部明確要求台大完備遴選程序,黨團予以肯定,並呼籲台大承認錯誤,儘速促請遴選委員正式召開會議,早日走完遴選校長程序,以保障師生權益,這才是對大學自治的最大尊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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